关于我院2012年度校本教材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2012年3月19日至26日,我院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立项的26本校本教材进行了认真评审。专家组评审依据为:编写教学计划内必修或限选课基本教材的主编应符合原则规定及行业要求;校本教材必须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编写;鼓励编写彰显我院特色的校企合作培训、评估教材;校本教材应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理念先进、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经2012年4月17日院长办公会审核,有18本校本教材通过立项评审(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校本教材立项评审结果.doc (60.5 KB) 2012-04-28 13:43
教务处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