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考核前的准备工作,请各单位、部门填写完成2015年度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位(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栏(其中“创新与成果”项需要提供辅证材料)。 1月13日下午4时前,请将本单位、部门的考核自评分表格报至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办公室(图书馆158室),纸质版上交时须经单位、部门正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耿明建 电话:86176085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位(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评分表》 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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