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假期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机构 检查组组长:王卫兵 检查组成员: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部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检查记录本》中的“常规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2、2016年1月22日,检查组将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前将提前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在寒假前组织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室、计算机房、学生公寓等的防火、防盗等情况。 2、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调师生离校返校途中的安全和在校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冬季天气干燥,各类火灾火险也随之发生。各单位、部门要尤其注意不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开各自办公室后,务必切断电源,清理易燃物品,关好门窗。 4、加强对外来务工、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外来务工、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以防发生火灾事故。有关用工单位要对外来务工、施工人员住地、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各物管站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办公楼和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陌生、可疑人员,特别是携带物品离开楼宇、公寓时,要进行盘查、登记;严控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滞留校内,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严禁随意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以免宿舍发生火灾。 6、如有留校学生,请相关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对于影响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妥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 7、各单位、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安保处。 特此通知。 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