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53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目的

    以“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掌握发生突发事件自我保护、正确逃生的方法。

    二、演练内容

    (一)突发自然灾害疏散逃生;

    (二)突发自然灾害引发火灾逃生:疏散逃生、消防救生垫逃生、消防逃生绳逃生、消防云梯逃生;

    (三)火场高压水灭火喷射演示。

     三、演练活动时间地点

    (一)演练时间

     2016年5月12日(周四)16:00

    (二)演练地点

     敬德楼(三号教学楼)北侧及广场

    四、演练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抽出50名学生参加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另外50名学生作为观众观摩,各单位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生的组织。

   (二)观摩学生15:50在指定区域列队,参演学生下午15:40到演练现场列队(敬德楼东面楼梯:航海学院、轮机学院、船舶学院、电气学院在二楼;经管学院、信息学院、人文学院、继教学院在三楼)。

   (三)观摩学生要服从安排,演练过程中,严禁人员来回走动和大声喧哗;参演学生,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切忌拥挤,保持安静,参演结束后,回到本学院观摩学生队伍中。

   (四)请各单位、部门派人前来观摩,安保处安排现场签到,观摩人数作为参与校级安全活动的依据,纳入年度考核。

   (五)2016年5月12日全天, 敬德楼(三号教学楼)北侧及广场禁停任何车辆(建议停放田径场南道路南侧),感谢各位车主给予理解和配合。

   (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此次演练活动的宣传工作,使演练期间校园秩序稳定,以免恐慌,保障参演学生人身安全。

     联系电话:86176085

     特此通知。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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