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6年国庆节在即,为确保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机关和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做好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程序 1、即日起,各单位、部门结合开学前安全自查和抽查出的安全情况,将本 次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2、各物业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托管物业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二、自查主要内容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相关的办公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食堂、外来务工人员驻地、施工工地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严格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各单位、部门应制订计划,就所负责的人、财、物安全,专题召开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将教育防范工作,宣贯到位。接此通知后,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各单位、部门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因故无法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也要书面报告安保处,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