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2浏览次数:738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6﹞8号)、《南京江宁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关于高校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管办字﹝2016﹞17号)和《南京江宁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宁高新园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管办字﹝2016﹞18号)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组

    检查组组长:王卫兵

    检查组成员:学院综治委和安工委委员

    检查组工作人员:另行安排

   二、检查程序

    (一)自检自查

    1、各单位、部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治安综

合治理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2、各物业将自查情况整理归档至《托管物业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本》中的“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页上。

   (二)实地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时,请各单位、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并安排专人汇报自检自查情况。

    12月14日(周三)上午9:00走访顺序为:财务处、招标办、教务处、科技产业处、高教所、合作发展处、校友发展与服务中心、质量管理与评估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办、院办、外事办、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工会、离休办、关工委、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船舶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学工处、就业处、武装部、招生办、团委、思政部、素质教育中心、安保处。

    12月15日(周四)上午19:00走访顺序为:经管学院、信息学院、人文学院、公共艺术中心。

   12月16日(周五)上午9:00走访顺序为:基础部、国际交流中心、电气学院、航海学院、轮机学院、长江航运企业考评中心、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海苑公司、教师餐饮服务中心。

    12月21、22日(周三、四)上午9:00检查各学生公寓、食堂、营业场所。秦淮校区科教产业园和板桥实训基地安全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全院所有综治和安全工作二级责任单位(三级责任单位、重点要害部位,一并由二级责任单位进行检查、汇报)及各物业管理站。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集中力量对相关的学生宿舍、教师值班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校车安全方面,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在建工程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等领域的隐患排查,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师生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单位、部门要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针对岁末本单位、部门安全形势特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单位、部门要制订计划,就假期间的人、财、物安全,专题召开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将教育防范工作,宣贯到位。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带队,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部门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因故无法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也要书面报告安保处,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经发放整改通知书,请按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整改。

   (四)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工作,严格登记制度,发现陌生、可疑人员,特别是携带物品离开楼宇、公寓时,要进行盘查、登记,严控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滞留校内,严禁学生公寓内留宿外来人员。

   (五)各单位、部门有重大活动安排,请做好报备工作。

   (六)寒假期间,如有学生留校,请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发现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及时妥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

在放假前,请各二级学院将留校学生名单及教师值班表,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到安保处综合科(图书馆158),电子稿发至安保处邮箱jmibwc@163.com

    特此通知。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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