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审“关工委自身建设优秀论文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6浏览次数:0

 

关于组织评审“关工委自身建设优秀论文奖”的通知

  苏教关委〔2014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14年工作要点》(苏教关〔20141号)精神,为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理论研究,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决定在年内组织评审“关工委自身建设优秀论文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优秀论文奖的参评对象为: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推荐报送的关于“关工委自身建设”的论文。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参加过本省组织的其他论文评奖。论文作者可以是本级关工委,也可以是本级关工委日常工作团队的个人。

  论文必须紧扣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主题,理论阐述透彻并有独特见解,符合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总体形势,体现本地本校关工委建设工作特色,能够对我省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自身建设有启迪和促进作用。文章可以是研究型的探讨,也可以是经验型的体会,要求条理清楚,语言顺畅,用词规范,标点正确,5千字以内。

  为利于调动各地各校关工委参与关工委自身建设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同时又能总量控制参评论文数量,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和各高等学校关工委均直接向我委推荐报送论文,且上述各单位原则上均限推荐报送1篇。

  二、工作程序

  研讨撰稿和推荐报送。自发文之日起到9月上旬为各地各校组织发动、研讨撰稿、推荐报送时间。我委秘书处接收报送论文的最后期限为915日。

  每篇推荐的论文请报送一式两份。推荐报送参评论文,必须附本级关工委的“论文推荐表”(表式见本通知附件),并将“推荐表”装订在论文之前。推荐报送的论文必须为纸质材料,电子稿无效。

  邮寄地址:邮编210024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504室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何重英收,联系电话025-83335584

  2.评审和颁奖。我委将在10月份分别组织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两个专家组,对各地各校推荐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于年底前对获奖论文颁奖。我委将对其中特别优秀的论文汇编成册,印发推广。

  附件: “关工委自身建设”论文推荐表(表式)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44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