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享受对象调整的公示
根据学工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调整核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困难学生实际,经班级评议、学生事务办公室充分讨论、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以下59名同学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年3月28日。
如对以上公示学生的评议资格有异议,可向机电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朱老师反映。
办公联系电话:025-86176951
办公联系邮箱:2670872806@qq.com
办公室地址:海涵楼1015办公室
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