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按照我院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关教学管理规范要求,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管理,了解教学和训练过程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于第10周至第11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10-11周;
二、检查内容:按照教学管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日常教学检查及教学督导开展情况;
2. 教案、教学进度、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施情况;
3. 专业任选课程教学、重修和补修课程安排落实及检查情况;
4.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检查要求:
1. 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自查,并填写教师手册中《期中教学检查表》,院(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并签注意见;
2. 各院(部)应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 各院(部)检查产生的记录应按照教学管理规范文件的要求归口保存;
4. 各教学部门检查结束后对前半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于第11周星期三之前交教务处。
四、检查日程:
1. 第10周各院(部)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自查;
2. 第11周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第12周教务处整理汇总各教学部门检查情况及教务处抽查情况,写出检查总结报主管院领导审阅,主管院领导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落实整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