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学校自第7周开始实行“六天教学制”,并将本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本学期教学活动提前至第16周(6月17日)全部结束。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序号 | 考试类型 | 考试时间 | 备注 |
1 | 考试课期末考试 | 6月15-17日 | 体育课自行组织 线下 |
2 | 考查课期末考核 | 6月14日前完成 | 教师随堂安排 线下 |
3 | 2020级、2021级学生重修考试 本学期第二次积欠考试 | 5月21-22日 | 原则上线上 |
4 | 2019级重修考试 | 5月23-24日 | |
5 |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 6月11日 |
|
说明:1.原教学计划中6月11日、6月15-18日安排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实际自行调整。2.线上考试的考务管理流程参照线下考试,包括试卷审批、监(巡)考安排、成绩管理等。3.2021、2020级不在校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办理缓考手续。
二、教学实施计划编制
(一)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第12周-13周(5.16-5.28) | 培养方案录入 生成教学任务 排定教学进程 | 各专业学院 |
2 | 第14周-15周(5.30-6.11) | 审核教学任务 | 教务处 |
排课 | 各专业学院 | ||
3 | 第16周-17周(6.14-6.22) | 审定课表 | 教务处 |
下达教学任务 | 二级教学单位 | ||
编制教学实施计划 | 教务处 |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包括下达教学任务和排定课表(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需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流程完成签批备案)。
2.排课由各专业学院统一实施,通识课程排课前需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兼顾双方需求、确保排课的科学性;周三下午原则上不排课;第19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3.除水上专业证书培训类实践课程外,全部课程(含A、B、C类课程)均需在教务系统中排课。
4.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前四周尽量不安排整周实践课程,做好四周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
5.在教务处审定全校课表前,任何教学单位不得向教师发布课表。
6.公共教室资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对教室使用有特殊需求的(如需在智慧教室排课),需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三、教材选用与征订
1.教材征订与选用工作严格执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参见文件。
2.本学期正式使用教务系统线上完成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申报流程。
3.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在校级教材库(已录入教务系统)中选定教材。选取库外教材的,原则上应选用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或江苏省十四五规划、十三五重点教材,确有必要选用其他教材的,需说明理由。
4.所有新选库外教材均需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并连同样书、本单位教材选用汇总表(含教师用书)、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于6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
四、其他工作
(一)2022届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需在知网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过程管理材料提交、论文查重、论文定稿上传等工作。系统中无论文相关资料的学生视为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论文抽检及评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因疫情影响,2022届毕业生自3月起顶岗实习已统一暂停。学生可提交顶岗实习心得代替顶岗实习鉴定等材料,在特殊岗位坚持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可正常提交顶岗实习材料。
(二)实践教学管理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
1.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22日前提交本学期实践教学管理质量记录(含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下学期《实训(验)室实践教学计划表》(JMI/CX/23—01)、本学期《实践教学项目开出率统计表》(JMI/CX/23—03)、本学期《实训室使用率统计表》(JMI/CX/23—07)、下学期《实验实习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使用计划表》(JMI/CX/14—010)等。
2.各教学单位应于学期末开展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报告》连同上述实践教学资料一并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高效推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苏文明,施晓莉,联系电话:86176143。
附件:教材选用审核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