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项目化课程认定暨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初评工作的说明

作者:2022/11/04 04:07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项目化课程认定暨教师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参评教师正积极准备,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现就网络初评阶段相关工作安排做如下说明:

一、评审网络平台

根据《通知》,本次评审平台为:https://jmi.mh.chaoxing.com/。参评教师应在11月15日之前,按照参评类型(项目化课程/项目化教学能力)和组别(公共课/专业课)提交参评材料(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2)。

注意:上传视频材料时,单个视频不能超过2000M,请参评教师调整视频格式、大小,完成上传。

二、参评材料清单

根据《通知》要求,参评人员(含课程、个人教学能力)应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化课程认定”须提交参评材料

1)说课视频(需课程负责人录制,8-15分钟);

2)项目化课程标准;

3)课程实施报告;

4)项目化教学教案(整门课程完整设计);

5)课程团队不少于3人,且2/3成员每人至少录制1个不少于45分钟的完整课堂实录,视频总数不少于5个(每个不少于45分钟);

6)课程实施过程性材料(含课程立项书、过程性评价、自建教学资源目录和链接、推广以及《项目化课程建设标准》中要求的相关支撑材料等),所有材料需生成一个PDF文件;

7)提交材料清单。

2.“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须提交参评材料

1)说课视频(8-15分钟);

2)参评教师本人本年度不少于4次45分钟的课堂实录,或2次90分钟的课堂实录;

3)项目化课程标准;

4)项目化教学教案(整门课程完整设计);

5)课程实施过程性材料(如过程性评价资料、自建教学资源目录及链接以及《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标准》中要求的相关支撑材料等),所有材料需生成一个PDF文件;

6)提交材料清单。

三、初评专家推荐

根据《通知》要求,网络评审评委组成及权重为,每二级教学单位推荐4名教师代表(需已通过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校级核心指导团队成员、校级教学名师,权重分别为:30%,40%,40%。

各教学单位应于11月11日(第11周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初评专家名单(不超过4人)报送教务处(附件3)。

四、组织教学评价

根据《通知》要求,二级教学单位督导组应对每位参评教师至少随机组织1次推门听课,当堂课结束后现场组织学生开展即时性评价(百分制)。学生和督导评价各按50%权重计算得分,教学效果评价得分纳入网络初评,计算初评得分。

各教学单位应在11月23日(第13周周三)下班前将本单位参评教师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教务处。

请各教学单位加强动员,组织教师按时提交参评材料,同时按照要求完成专家推荐及教学评价工作。

未尽事宜,以《通知》为准。教务处负责相关事项解释工作,联系人:李琪、张源,联系电话:86176756。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项目化课程认定暨教师项目化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平台操作手册.docx

附件3:评委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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