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教务处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周-第2周
二、检查形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
1) 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总结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 实践类课程进课表情况;
3) 实验实训设备场地、体育运动场地与设备的完好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
4) 本学期课程入籍工作准备情况;
5) 本单位教学督导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督导计划及督导材料);
6) 补考积欠考试的组织落实情况。
2.教务处抽查。抽查重点:
1)实训课表录入;
2)实训场所检查;
3)期初补考准备情况;
4)督导计划准备情况;
5)教学制度文件宣贯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自查内容并形成记录(需要填写质量记录的应按要求填写),确保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在3月3日(第二周周五)之前提交期初教学检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报教务处施晓莉老师)。
3.本次教学检查结果将在教学工作会议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