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班级:
本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和教学安排工作已经结束,为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重修、补修以集中辅导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辅导时间详见各学院、部《重修、补修教学安排表》。
2.请各开课部门及时把上课形式、时间、地点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可将相关信息张贴在教学信息宣传栏,便于学生查询。学生也可以通过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3.本学期重修、补修辅导从第9周开始,14周结束,计划于14周周末(2023年12月9-10日)考试。
4.任课教师应在排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辅导并做好考勤。如果上课时间有冲突,请相关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和辅导老师协调听课。
5.任课教师应于第15周周五前完成重修、补修成绩录入。
6.《创新创业基础》《劳动通论》《四史教育》等线上课程重修、补修的学生请登录超星学习通进行学习。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船舶学院).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国教学院).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航海学院).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机电学院).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经管学院-).xls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类课程).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人文学院-含美育).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士官学院).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体育部-体育类).xlsx
2023-2024-1补修、重修辅导时间安排表(信息学院-含信息技术).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