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级新生学生证、校徽、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及发放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校徽发放与填写
1.发放地点: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辅导员老师带领几名学生到办公楼215办公室领取。
2.发放时间:10月31日8:30-11:30、14:00-16:30。
3.发放后需要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填写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乘车区间站点名需与附件3一致),并且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盖章时间、地点见附件4)
二、火车票优惠卡发放
1.优惠卡发放条件
家庭地址不在南京市的。(如果生源地省份与所填返程火车站点所属省份不符的,需要学生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2.优惠卡发放办法
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审查2023级符合使用优惠卡条件的学生名单、乘车区间及数量。(统计表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需负责填写购买优惠卡的学生车站名称一栏,车站名称请填写标准火车站站名,非标准站名系统无法识别,请依据附件2仔细审查),11月1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附件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20822992@qq.com,纸质证明材料交至办公楼213室。待教务处统一购买优惠卡到货后,通知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领取优惠卡。
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的写入
1.为配合铁道部实名制购票的实施,凡是需要购买优惠火车票的学生,必须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的相关信息,以便各铁路局验证学生身份,方便学生购买到优惠火车票。
2.各学院负责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通过识别器,按照使用说明及要求,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购票区间(家庭)、入学日期等内容,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上填写的内容一致。学生购火车票时出示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具体写入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强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的管理
1.各学院应根据当年报到注册的新生人数办理学生证,并确认需乘火车的新生人数申购优惠卡数量,不得多购转卖,也不得虚报冒领违规发放。对遗失补领的学生证、优惠卡要按补办程序予以严格审核。
2.严格限定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实名制”后,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也将严格限定,学生每学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3月31日)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
3.严格限定购票优惠区间。终点站是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购票和出行最方便的火车站,不能填写多个站名。需中转乘车学生的乘车区间只需要填写终点站,不要填写中转站名,否则中转站以后的路途不能购买学生票。
4.学生证上返程火车站终点站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乘车区间。对弄虚作假,擅自修改和上报不实信息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