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作者:2020/12/18 10:58浏览次数:188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任意选修课是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和潜能,完善学生智能结构而开设的供学生自由选读的课程。加强选修课的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的必要保证。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下学期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分类及管理

根据学生的职业技能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开设的任意选修课分为两大类:公共任选和专业任选。

1.公共任选课

1)通识类任选课。该类课程由学校统一选购开课平台、教务处负责课程管理,学生通过线上学习获得学分。

2)航海特色任选课。为彰显我校航海文化特色,学校鼓励学生选修航海特色选修课。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开设航海特色选修课并负责课程管理工作。

2.专业任选课

专业任选课是针对学生个性特点、岗位晋升和企业特殊需求等需要开设的专业能力拓展类课程,学生按个人兴趣爱好和就业意向选择学习课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实际,开设专业任选课并负责课程管理工作。

二、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系统教授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选择的课程应尽量与本人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2.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可申报2门选修课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需附授课计划、课程标准、前四次课教案),经本人所在开课部门批准,在所在开课部门留档备案。

2.各课程所属学院将审核通过的《任意选修课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四、课程要求

1.务必注明所申报课程的授课对象。专业任选课只限于对本学院学生开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任选课程开设的重要依据,学生可以跨专业选修,但不可以跨学院选修。

2.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1231前将《任意选修课汇总表》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提交至教务处215办公室。开课申报表及相关教学资料由开课单位存档备查。

联系人:施晓莉,联系电话:86176143

六、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申报

为充分发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的资源优势,积极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网上选课学习,已通过省教育厅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以及拟申报下一轮省级、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的,可作为公共选修课且不受2门限制,请将开课材料于20201231日前报至教务处215,联系电话:86176756。该部分课程归各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管理。

请各二级学院(部)积极宣传,鼓励老师根据自身条件开设选修课,以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附件:

附件1:任意选修课开课申报表.xls

附件2:任意选修课程开课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开课申请表.xls

           

                                            教务处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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