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旅游专业2016届毕业论文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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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涉外旅游专业2016届毕业论文安排及要求 一. 毕业论文(报告)是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包含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者方可具备毕业资格。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论文(或报告)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二.继续教育学院2016届涉外旅游(海上乘务方向)毕业生基本情况 2016届毕业生共有143名学生。 三. 毕业论文(或报告)评审小组 组 长:王丽莉 成 员:何 琰、姜 锐、沈 云、张 洁、罗 悦、安瑛、朱志惠、彭鹏、王慧奇、史阳春 四.2016届毕业评审要求 1.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或报告)的写作;毕业论文(或报告)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2.课题:毕业生可以有两个方面选题:一是指导教师制定题目;另一是学生根据具体实习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后确定课题。每位老师指导学生原则上总数不得超过10名。 3.毕业论文(或报告)写作须在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毕业论文(或报告)评审安排在2016年6月进行。 3. 成绩评定: (1)由指导教师评阅,并以等级计分,后提交评审组审核,评阅人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论文(或报告)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评语,对不足之处指出论文(或报告)的不足与建议。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或报告)进行完善。 5. 毕业论文(或报告)评分表的填写 (1)表中的各项内容都须清晰、完整。 (2)评语内容具体得当,不得笼统概括。 毕业论文(或报告)成绩由毕业论文评审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的公章。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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