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3浏览次数:25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苏教社政函〔2010〕6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09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5年至2008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各校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要将所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项目进行统计清理,并形成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综合报告。2005年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厅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09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将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成果、《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各一份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厅社政处。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打印《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最终成果、终结情况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厅社政处。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次项目检查,请各校推荐1至2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附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结项率低于50%的高校要分析查找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同时欢迎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工作者对我厅的项目管理程序和办法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厅社政处联系电话:025-83335362,电子信箱:zhaoyr@ec.js.edu.cn,联系人:赵玉蓉。

附件:(请在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下载)
  1.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4.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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