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2-23浏览次数:220

关于做好第一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课题开题工作的通知
 
苏教科院职〔2011〕2号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已于201012月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和做好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017号)。为切实提高课题开题的成效,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现就做好课题开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的性质与内容
    开题工作是课题研究正式启动的重要标志,是有效开展课题研究的必经阶段。开题工作须厘清课题研究的基本问题,明确研究工作的主要方向,形成课题研究的基本假设,组织课题研究的必备资源,确立研究工作的实施路径。
    开题工作须在明确开题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收集研究资料、制定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组织开题会议、邀请同行专家、征询专家意见、修改开题报告、上报开题报告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制定研究方案是开题工作的核心环节,是决定开题成效的重要基础,须在《申报书》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拓展、修正和完善,全面反映课题研究工作的内容,要求完整、科学、具体、明确。
    二、开题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开题工作主要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或相关部门须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和服务。其中,开题会议作为开题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必需方式,可由课题负责人在单位有关部门指导下单独组织,或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相关课题统一组织。开题评议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本单位以外专家不少于3 人,专家人选 由各课题组自主确定。各课题的开题工作须在20114月底之前完成。
    开题工作按项目类别实行分级管理。各课题在开题会议后须将《开题报告》报相应管理机构,经同意后组织实施。重点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一般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隶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报其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隶属其他单位,报其所在市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上述管理机构对相关材料做好存档管理工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课题《开题报告书》获得上述相应管理机构同意后,向相关课题组拨付必要的资助经费,其额度不低于总资助经费的40%
    三、开题成果的落实与宣传
    开题工作取得高质量的成果,是确保课题研究成效的重要基础。课题组须认真领会、吸收专家评议的要点、提出的建议等,及时研讨、修正研究方案,确保开题成果得到落实。
    各课题组要重视开题工作的总结和宣传。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将在“江苏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网”开辟“教改课题”专栏。请课题组及时将相关开题工作动态和课题后续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等传至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1017室(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25-83758248,邮箱:jstvet@163.com,邮编:210013。各市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联系方式见网站。
附件:1.开题会议的基本要求     
            2.开题报告格式文本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课题开题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
20112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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