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院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更好地营造学院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增进全院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以饱满的斗志,高昂的精神状态,投身于学院的建设、发展的热潮中,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各院系开展2010年度体育先进集体评比的决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体育先进集体3个(系部);
(二)院优秀运动员10名;
(三)院优秀教练员2名;
(四)院优秀体育指导员2名。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2011年1月10日前由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先自评提出申报,并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份(含体育活动照片)。申报材料书面版报送至体育部办公室,电子版报送体育部公共邮箱jmityb@126.com。
(二)2011年1月20日前根据各院系自评申报的材料,由院体育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三)体育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及条件: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系部领导重视支持,并积极带头参加,认真组织实施,尽心尽责,学生体育活动开展的好;
2、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3、年度向校内输送运动员数量及比赛成绩情况;
4、单项活动效果分析、支撑材料及总结;
5、年度内群体活动统计表(参加人数,百分比);
6、各学院体质测试综合成绩(注:体育部提供);
7、年度体育工作总结;
8、学生体育活动和体育成绩抽测情况(体育部提供)。
(四)院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指导员由体育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成绩和表现直接评定。
(五)2011年3月召开表彰总结大会。请各系部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同时请各系部组织50名学生参加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评选委员会由院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和体育部相关教师组成,具体如下:
评选委员会主任:曹志平
副主任:王飞加
委 员:杭宏康 钱 涛 沈 云 潘汝良 刘志祥
潘国华 李继武 王建林 毛剑杨
四、奖励办法
(一)先进集体颁发“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并颁发奖金;
(二)院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指导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二)按规定时间上报自评材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三)如有疑问,可向院体育部咨询,咨询电话:86176263。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0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自评表
3、院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