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第二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院第二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候选人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研修时间及申请条件要求,详见附件《通知》和《实施办法》;
二、推荐名额:
1、学院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候选人名额:5人
2、各系、部向院推荐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候选人名额:1-2 人
请各系、部领导重视,组织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严把候选人标准和质量,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3月2日前,将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汇总表》、《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各一份报院人事处319办公室,同时报电子表一份,邮址:jshyrs6916@126.com;其他补充材料待学院评审通过后通知。
特此通知
![]() |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二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2〕6号).doc (34 KB) |
2012-02-27 14:25 |
![]() | 附件2: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苏教师〔2011〕21号).doc (46.5 KB) |
2012-02-27 14:25 |
人事处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