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处、所、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径
1 、关于评聘范围
(1)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高级职务评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卫生等)高、中级职务评聘。
(2)高校讲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职务的评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 关于评审条件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系列资格条件,按照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若上述文件进行修订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资格条件,则按新条件执行。
3 、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正科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因工作需要,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并一直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仍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但其岗位仍为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首次聘用期结束后,须按照所聘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 、关于同级转评
(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 、关于申报基本条件
(1)外语水平要求及免试条件
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取得的合格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具 ① 年龄满50周岁的;
② 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③ 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④ 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⑤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小学(幼儿园)教学、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
⑥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
⑦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
(2)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及免试条件
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和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省职称办委托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取得3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无级别之分,取得的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可以免试:
① 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③ 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基础理论课要求及免试条件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免考基础理论课程。
① 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再分高、中级,且长期有效;
②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或者从管理岗位交流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的人员,其取得的原系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无需重考;
③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具有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可免考相应的基础理论课程。
(4)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基础理论课考试等合格证书,不实行“先评后补”。
6、关于面试答辩
为了科学评审,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对申报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副高级申报人员由学科所在系部组织面试答辩,其余人员的面试答辩均由学校统一组织。
7 、其他
(1)“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职务,教学工作量和专业实践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管理研究成果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2)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应扣除全脱产学习时间。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阅历,其结业证书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5)论文、论著、课题研究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本专业论文,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
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江苏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准备。
2、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并与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若该系列主管部门今年要求有所调整,再补充有关材料。
3、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准备,并与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三、关于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 3 月 14 日 前各部门将本学科的评议组成员报人事处备案。评议组成员必须为5-7人以上,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如本部门不具备成立评议组条件,由人事处组织协调。
2、 3 月 15 日 前申报人员将评审材料交部门审核,部门组织评议组评议并于 3 月 26 日 前将审核盖章后的评审材料送人事处。
备注:领职称材料袋时需交纳评审费(正高1400元,副高1200元)。
附件1:高校教师等材料报送要求.doc (123 KB) 2012-03-06 11:00
附件2: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rar (21.47 KB) 2012-03-06 11:00
附件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205.5 KB) 2012-03-06 11:00
附件4:申报人员名册(系部填写).doc (70.5 KB) 2012-03-06 11:00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