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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12-04-10浏览( 1395 )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按照我院《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文件中的“教学与训练的检查与评估”程序文件(CX/26)和相关教学管理规范要求,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管理,加强内涵建设,了解教学和训练过程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于第9周-第11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9周-第11周;

二、检查内容:按照教学管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完备情况。

        2.教师授课计划及教案、教学进度、课堂教学情况。

        3. 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检查与教学督导开展情况。

        4.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情况。

        5.实践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实验实训教学实施情况。

        6.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7. 任意选修课、重修课的安排落实及检查情况。

        8.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情况(规划及效果)。

三、检查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自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表》。教研室、系(部)应认真审核并签注意见;

       2.各系(部)、教研室应组织相关人员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各系(部)、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各系(部)、教研室(组)检查产生的记录应按照教学管理规范文件的要求归口保存。

       5.各教学部门检查结束后写出检查总结,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于第11周星期一之前交教务处。

四、检查日程:

       1.第9-10周,各系、部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自查。

        2.第11周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察重点:二级管理考核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3.第12周教务处整理汇总各教学部门检查情况及教务处抽查情况,写出检查总结报主管院领导审阅。

       4.主管院领导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落实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

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doc (88 KB)
2012-04-10 11:12

 

教务处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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