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按照我院《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文件中的“教学与训练的检查与评估”程序文件(CX/26)和相关教学管理规范要求,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管理,加强内涵建设,了解教学和训练过程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于第9周-第11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第9周-第11周;
二、检查内容:按照教学管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完备情况。
2.教师授课计划及教案、教学进度、课堂教学情况。
3. 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检查与教学督导开展情况。
4.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情况。
5.实践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实验实训教学实施情况。
6.开学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7. 任意选修课、重修课的安排落实及检查情况。
8.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情况(规划及效果)。
三、检查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自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表》。教研室、系(部)应认真审核并签注意见;
2.各系(部)、教研室应组织相关人员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各系(部)、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各系(部)、教研室(组)检查产生的记录应按照教学管理规范文件的要求归口保存。
5.各教学部门检查结束后写出检查总结,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于第11周星期一之前交教务处。
四、检查日程:
1.第9-10周,各系、部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自查。
2.第11周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察重点:二级管理考核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3.第12周教务处整理汇总各教学部门检查情况及教务处抽查情况,写出检查总结报主管院领导审阅。
4.主管院领导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落实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doc (88 KB) 2012-04-10 11:12
教务处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