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考规评估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全院参与船员适任评估的教师:
1、2012年3月1日新考规已经实施,按新考规大纲和规范要求的评估准备正在进行中。江苏海事局计划在评估实施前对各培训机构现有的评估员和正在培养中的评估员做个全面的统计,以便建立评估员人才库,便于评估员的培训、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2、按新考规,所有持证(含四小证)教师都将进行履约过渡期补差培训;持过期船员证书的教师将组织参加抽考抽评使证书再有效。因此需要梳理全院教师的持证情况以便集中安排培训;
3、由于时间紧且我院持证教师分布较为分散,因此请相关教师自行下载附件表格,并按示例及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妥表格内容,务必于5月7日(周一)前发邮件至:jwc86176969@126.com,谢谢。
附件:附件:11考规评估员统计(采集样表).xls (18 KB) 2012-05-04 10:42
教务处
2012-5-3